一、最高法这次到底发了什么我翻了最高法9月7日的新闻发布会通稿——这份《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》(法发〔2026〕10号)分5部分、共24条,是最高审判机关发布的第一部涉AI司法裁判规则。副院长陶凯元在发布会上讲得很直白:AI换脸、AI拟声、“网络开盒”这些事社会各界高度关切,司法得亮明红线。 二、三类行为被点名,今后要担责我把文件里和普通人最相关的几条扒出来,对应条款号也标上,方便你查原文: ① AI换脸拟声侵害人格权益(第4条)。没经同意用AI处理你的姓名肖像,生成能认出你的虚拟形象并公开,算侵害姓名权、肖像权;没同意拿你声音当训练语料、模仿音色生成合成人声,算侵害声音权益;用虚拟形象、合成声音干坏事或说不实话降低你社会评价,算侵害名誉权。 ② 大数据杀熟要赔(第10条)。同一商品或服务,经营者用算法在价格等交易条件上搞不合理差别待遇、造成损害,法院依法认定担责。 ③ 仿冒名人带货可要惩罚性赔偿。《意见》明确,用AI仿冒名人带货还构成欺诈,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,法院支持。 三、普通人的脸和声音,以后怎么护我看完最直观的感受:法律给了“武器”,但得自己会用。遇到被换脸、被拟声、被仿声带货,先截屏录屏留证,向平台举报要求下架;涉及消费欺诈的,找12315;真侵权了,拿证据去法院。文件也明确(第8条人格权侵害禁令),生成式AI自动生成内容侵权,权利人通知后平台不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,平台也要担责——这等于把“通知—删除”的责任压实了。 还有一层得说清:文件不是把AI一棍子打死。它为模型训练在合理范围处理已合法公开个人信息、且你没明确拒绝的,一般不认定侵权;但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,仍要取得同意。这一步是平衡创新和保护的。 四、这些乱象,文件其实都在盯着我顺着答记者问往下看,被点名的远不止换脸。最近媒体起底过利用AI生成他人虚假裸露图像的黑产链条(所谓“AI一键脱衣”软件、教程),普通人深恶痛绝,文件对这类滥用恶用明确追责;还有“AI复活逝者”——未经同意制作死者虚拟形象侵害姓名肖像名誉的,死者近亲属可依法维权,这点把逝者的人格利益也兜住了。“网络开盒”泄露他人隐私的(第5条),同样在规制范围。自动驾驶出了事责任怎么分,《意见》也留了实体和程序规则的口子。 五、别误读成“AI不能用了”我特意看了第三部分(归责原则)那条:除法律明确规定无过错或过错推定,AI侵权适用过错责任,避免在产业早期就让企业背过重责任影响创新。所以它是“规制滥用恶用”,不是“限制AI本身”。普通人不必恐慌,企业也别拿“创新”当挡箭牌——红线画在“侵害他人权益”上,不在技术本身。 顺带提醒:遇到“网络开盒”被人肉泄露隐私,除向平台举报,还可向网信部门举报、报警;声音诈骗近来多发,听见“熟人”来电借钱,先视频或当面确认,别被合成声忽悠。文件亮红线,自己也得长个心眼。 结语 · 你或身边人有没有被AI换脸、被“熟人”拟声骗过?遇到过同一平台新老用户价格不一样的吗?评论区聊聊,给大伙提个醒。 |